内容摘要:我国的服务贸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贸易额和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逐年增长,服务贸易的范围在逐渐扩大,结构日趋合理。但目前仍存在较多问题。大力发展我国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目前迅猛发展的区域贸易合作为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提供了一条重要可行的渠道。
关键词:服务贸易 区域贸易合作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一)总量不够
我国的服务贸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从1982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44亿美元到2008年的3044.5亿元,增长了几十倍,而且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世界的比重也由0.6%增长到2008年的4.2%。但总的来说,尽管增长的倍数很多,由于基数太小,与其他国家相比,总量还是不够。2008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7%,远落后于排名第一、占世界出口额的14%的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额的4.4%,落后于排名第一的美国的10.5%。不仅如此,我国服务贸易还呈现出连年逆差且逆差逐渐扩大的趋势。
(二)结构失衡
我国的服务贸易中,传统服务贸易占主导地位,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较小。长期以来,旅游和运输占据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大半壁江山。直到2008年,我国运输和旅游这两个传统服务贸易行业进出口额为1657.5亿美元,仍占服务贸易总额的54.4%。而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近年来增速较快,但比重仍然很低。
(三)管理落后
我国对服务贸易管理落后主要表现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很多服务部门的立法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例如《电信法》历经多年的讨论还是没有出台;还未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也没有制订完善的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方法、统计口径与国际标准存在出入,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落后。
针对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提出了发展对策。但这些对策大多从国内经济发展角度提出,极少从区域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提出。笔者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热点问题,而且中国也在积极参与、推动地域经济一体化。区域贸易不仅促进了地区货物贸易发展,对促进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我国参与区域贸易合作的动因
扩大市场半径。美国经济学家杰夫•马德里克在《经济为什么增长》一书中,论证了经济增长的原因。他认为,经济增长需要创新,但科技创新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由贸易发展、殖民地化、国内市场膨胀所导致的市场成长是西方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因”。在目前WTO谈判受挫,全球经济一体化受挫的情况下,发展区域经济贸易合作是最佳的替代方案,可以有效的扩大市场半径,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国内政策推动。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努力扩大服务出口”;商务部于2008年和2009年分别出台了《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都提到:利用多边和区域渠道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谈判和磋商。紧密结合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实力,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特别是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推动建立平等、自由的国际服务贸易体系。将服务贸易纳入双边经贸重点促进工作的范畴。深化内地与香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我国参与的主要服务贸易区域一体化组织概况
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均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此后,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内地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又分别签署了六个补充协议。CEPA中关于服务贸易制度的内容有5条:市场准入、服务提供者、金融合作、旅游合作、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2002年11月,我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已于当年7月顺利实施。根据《服务贸易协议》规定,我国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开放市场;东盟10国也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我国开放市场。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是2006年11月签署,2007年1月1日生效的。2009年2月,中巴两国签署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根据协定,在各自对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全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将在11个主要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对中国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包括建筑、电信、金融、分销、环境、医疗、旅游、运输、快递、研发、计算机教育、娱乐文化和体育等众多服务部门。我国将在6个主要服务部门的28个分部门对巴基斯坦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具体包括采矿、研发、环保、医院、旅游、体育、交通、翻译、房地产、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洁、人员提供和安排服务等。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2005年11月,中智两国签署《中智自由贸易协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8年4月两国签署《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根据协定,我方在计算机、管理咨询、采矿、环境、体育、空运等23个部门和分部门,以及智方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计算机、研发、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采矿、制造业、租赁、分销、教育、环境、旅游、体育、空运等37个部门和分部门将在各自WTO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4月,中新两国签署《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目前,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4大部门的16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中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4大部门的15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