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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改革下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研究

来源:www.daxuelw.org  发布时间:2019-11-06  
一、引言

继2013 年7 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直指存款利率市场化这一核心领域,贷款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和金融监管等多方面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在该背景下更具灵活性与挑战力。利率市场化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价格自主设定权更灵活和充分,也意味着自主承担定价风险。贷款定价本质上是对贷款成本、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补偿(Rose,1985),因此贷款价格自主设定将加剧银行业竞争,小额信贷定价不合理,既会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与盈利水平,也会影响其放贷积极性,阻碍中小企业获得有效金融支持。

国外的贷款定价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模型和影响因素的探讨。Rose 早在1985 年提出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模型和价格领导贷款定价模型,后来Cole、Goldberg 和White 提出,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大银行主要釆用“定量”的方法,而小银行主要利用“定性”信息1。Thomas 则认为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会影响银行贷款定价2。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我国学者对贷款定价问题也越来越重视,主要体现在大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式研究。李宏瑾认为商业银行应从贷款定价、业务转型和增加特定信贷投放方面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3。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定价与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定价既相似也不完全一致,舒洛建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利率市场化会大幅降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利率市场化每推进 1%,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下降 12.44% 左右4。邓超等以关系型贷款作为小企业贷款定价的指导思想,设计出基于关系型贷款的定价思路5,但是尚未融合“市场化利率”与城市商业银行的“小贷”发展优势。

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对广西重点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和沿边金融改革等给予了有力支持,是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提高小额贷款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易操作性,体现广西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竞争的区域特色,促进广西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本文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具体研究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问题并针对其发展提出完善定价的对策建议。

二、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现状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权不断扩大,提高贷款定价能力的需求明显增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逐步根据风险和效益等因素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以确保竞争力。

(一)北部湾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为了更好地服务南宁市及广西南部区域的中小型企业,2009 年后,北部湾银行相继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和定价6。针对广西横县、凭祥、贵港等区域县市的特色产业,北部湾银行推出“阳光茉莉”、“联保通—红木贷”、“个人船舶贷款”等特色小额贷款。并以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为主要对象,设立极具代表性的“北部湾微贷”,贷款额度不超于50 万元,范围涵盖医药、建筑、机械、超市、酒店、商业连锁、日用品、食品加工运输和小型制造等多个行业。北部湾银行的小额贷款定价主要采取风险定价和效益定价机制,与优质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贷款价格的决定权不完全在于银行,为了防范相应风险并实现既定利润,北部湾银行对小额贷款定价实施风险加成法和目标利润法。

从表1 可知,风险加成法是“中小企业快捷贷款”采用的主要贷款定价模式,即把优惠利率和风险溢价相加7。优惠利率是北部湾银行给予优质客户的最低利率,以此为基础对客户收取相应加价,信用等级越高,风险加价越少。为了保证每一笔贷款都能弥补成本并有盈利,北部湾银行也根据目标利润法对贷款进行正确定价,即贷款利率= 资金成本+ 贷款管理成本+ 违约成本+ 目标利润率8。综合二者,北部湾银行在已知风险大小下确保获得最优收益。

另外,账户利润定价法是“中小企业联保通贷款”的主要利率定价方法,要求账户总收入≥ 账户总成本。北部湾银行在审批“联保通”贷款时,全面衡量客户的贡献程度,包括存款平均余额、结算量以及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强调客户与银行的整体关系,不局限在某一笔贷款的定价。

(二)桂林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桂林市九成以上企业为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强烈。小微企业及其借款人缺少抵押物和有效财务信息等证明材料,造成桂林银行小额贷款评估时间久、人力成本高,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普遍偏高,进一步影响银行贷款回收周期,恶性循环后定价压力更大。

2014 年7 月,桂林银行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基础成员,作为目前唯一获得该资格的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桂林银行参与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的场外报价。各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并对外公布,桂林银行正是在此基础之上乘以(1+ 浮动系数),最终获得各小额信贷产品利率。

根据表2 可知,桂林银行“微小企业贷款”和“小额农贷”的利率采用LPR×(1+ 浮动系数)。浮动系数通常划分为两部分(定性部分+ 定量部分),其中,定量部分涵盖企业贷款规模、资信评级、资产数据等多样化指标,在赋予相应权重的基础上确定合理评价区间及分值,通过加权汇总获得定量部分的百分比。在确定定性部分因素时,主要由信贷人员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对浮动系数进行调整,例如为了体现企业整体效益,需依据其在桂林银行的票据和结算情况;体现区域性竞争力,通过了解北部湾银行和柳州银行等同业小额贷款利率水平,选择竞争性利率;充分体现各方面因素,涵盖提升桂林银行形象及保全资产等方面。因此,当贷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并且有意愿多次贷款,桂林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盈利将给予贷款人逐次降低的贷款利率,如果贷款人有足值的担保,银行面临坏账风险减小,贷款人也将享受更低利率。

(三)柳州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2009 年以来,柳州银行先后在柳州、南宁、玉林和河池等区域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服务全区范围的小微企业金融网络初步搭建,客户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9。

如表3 所示, 柳州银行推出的“ 创业通”小额贷款是广西区内极具差异和特色的小微信贷产品,主要依据客户创业项目前景评估未来还款能力。“POS 商户贷”、“商客组合贷”产品专门针对POS 机刷卡结算的小微企业商家,主要依据客户POS 卡交易流水测算还款能力,无需抵(质)押物,手续简便,放款快速,贷款额度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200 万元。针对主营小额信贷产品风险较大的特点,柳州银行一方面学习德国IPC 微贷技术,研发适应自身风险管理的“小微信贷”独立管理系统,使小额贷款定价中的风险加成部分被更加准确衡量和计算。另一方面,柳州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回笼情况及资信状况灵活调整贷款利率,允许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由商户“自行选择、自主还款、随借随还”,确保了贷款及时归还,满足银行盈利又不过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负担。

此外,柳州银行还根据小微企业的贷款次数和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程度的贷款利率优惠。表3 中的“商汇通”贷款利率,由审贷委员会在产品设定的利率范围内选定,可根据贷款次数和资信状况浮动;“保贷通”贷款利率根据小微企业贷款次数、资信状况及资金回笼情况给予优惠。

(四)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特点

第一,以独立的小额贷款专营中心管理小额贷款定价。2012—2013 年,广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26%,高出全国平均增速近十个百分点1011。随着广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激增,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纷纷贴近市场,相继探索设立事业部制的小额贷款专营中心为小额贷款定价提供相应的风险考核、信用评级和贷款利率设定的参考、调整工作。小额贷款专营中心设立后,小额贷款审批手续简便、快捷、灵活,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融资便利性,有效提升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广西中小企业及时解决融资困难。2014 年,北部湾银行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171.1 亿元,桂林银行发行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柳州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 216.9 亿元,增幅达25%。

第二,主动实施贷款差别定价机制。广西具备沿海沿边的地理优势,气候温润,海洋、矿产、动植物等资源相对丰富,各区域县市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铝矿、红木、茉莉花茶加工等特色产业。各特色产业链培育了众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企业的低利率要求与银行相悖,区内的大型优质企业逐步改变单一的贷款融资渠道,开始寻求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贷款下限放开增加了大企业对银行的议价空间15,广西城市商业银行把握转型机会,转向开发中小企业客户,使自身信贷资源加速向原来定价更高的中小企业倾斜。未来存款端利率改革将挤压利差16,加快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争夺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但是中小微企业通常具有行业风险大、信贷收益率低和不良贷款率高的特点,为了确保面对这类客户时具备足够的议价能力,获取较高的贷款收益,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都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主动实行贷款差别定价机制,对信用等级相对较高、贷款成本相对较低和风险较小类小额贷款,实行利率下浮,采取较低的贷款定价。如北部湾银行为“著名茉莉花之乡”——横县长期从事茉莉花茶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阳光茉莉贷”,为“中国红木之都”——凭祥专业从事红木经营销售的小微型企业定制“联保通—红木贷”,为“西江黄金水道”流经重要港口——贵港从事船舶营运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定制“个人船舶贷款”。柳州银行也推出专门服务柳州商会和钢铁行业协会会员的“商汇通”贷款。在净息差不断收窄的背景下,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结合广西产业特色实施差异化贷款定价策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持业绩增速。
第三,把风险定价和效益定价相结合。贷款定价需要银行根据自身资金成本、运行费用、潜在风险、目标收益和客户贡献度等因素做出自主选择和判断17。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短,1997 年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相继成立,2008 年北部湾银行建立,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知名度等均逊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因此,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集中了绝大部分的客户和业务资源。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为了把握发展机遇,另辟蹊径,着力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但是,中小微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属于“广大弱势群体”,其行业利润率低,如果贷款利率定价过高,将加大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造成过重的债务负担,不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生产,甚至可能拖垮企业;利率定价过低,又无法覆盖银行成本,容易损害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因此,为了平衡两者的相互利益,既保证服务中小企业的初衷,又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盈利目标,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将风险定价机制和效益定价机制相互结合,即考虑风险性因素,又确保收益目标化,贷款利率最终表现为优惠利率+ 风险加成以及资金成本+ 贷款管理成本+ 违约成本+ 目标利润率。

三、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利率市场化进程短,定价机制不成熟

20 世纪90 年代前,我国存贷利率处在管制状态并普遍限制收取贷款费用的行为,银行业主动贷款定价的约束极大,因此各商业银行内部相对缺乏贷款定价机构及相应机制设置。20世纪末,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开启,首先涉及债券市场,并逐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和定价选择18。2000 年9 月,外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2004 年1 月,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基本放开;2013 年7 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19。面对短暂的20 多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适应市场化利率的变革,尽可能降低转型成本,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快转变经营策略,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大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的成长与利率市场化表现同步,短暂的市场化进程和成立时间造成城市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经验,在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人才储备和贷款价格制定方面都远不及大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压力骤然加大。

(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扩张,议价能力受限

相较于传统大型银行,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处于业务发展上升阶段。从表4 可知,2014-2015 年,我国大型银行资产和存贷业务规模保持上升,但是发展速度远逊色于城市商业银行。2015 年,桂林银行通过60 家分支机构以及89家社区支行不断扩大存贷款业务,存、贷款余额增速高达51% 和46%, 超过大型商业银行存、贷款余额增速3 倍,但是利润增速明显下降25%。利率市场化有效提升了中小企业与城市商业银行协商价格的能力。为了争夺客户资源,抢占市场份额,广西城市商业银行高速扩张业务,主动让步利润空间,限制了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议价能力,贷款利率不合理,给银行造成潜在风险损失。

(三)小微企业经营灵活,风险定价难度加大

广西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2014 年柳州银行服务贷款小企业9345 户,占贷款企业户数的99.88%。但是,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抗风险能力差,商业银行对它们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的把握难度大于上市公司与股份制大企业。小额信贷的还款保障条件弱,违约追偿难度大,从总体上提高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的风险评估难度和贷款价格选择难度。中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金融机构普遍认可的传统抵押物,大部分小微企业是家族式或个人经营管理,极易发生挪用、转移企业资金的个人行为,监管难度大,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风险定价难度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如果制定较低的贷款利率,不仅增加利润目标难度,而且容易造成风险成本敞口,影响自身口碑和市场评价度,不利于贷款业务的有序发展。如果制定高额的贷款利率,又会给贷款小微企业发展造成过重的财务负担,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如何准确把握二者之间尺度,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小额贷款价格,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城市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难题。

(四)区域性信息数据积累不足,定价竞争性难以体现

科学的贷款定价是谋求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银行,贷款定价从地方经济状况和当地企业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运行机制灵活的特点,依据区域信息创新适合地方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并且为自身产品和服务合理定价,能扩大群众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的竞争中体现自身区域优势。

随着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运营水平和管理能力逐步提高,风险意识日渐增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健全自身信息库,逐步提高贷款客户资料管理效率,有效落实定价所需的基础性要求。但是目前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对区域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分析能力较薄弱,对于同业产品利率概况和规模结构未能及时有效掌握,难以凸显定价竞争优势,而且区域性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违约查询和处理的难度较大。广西是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地方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企业发展数据变化快,信息包含量增多,充分收集、分析和处理数据变得日趋重要。区域性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仅依靠单个城市商业银行自身来进行的难度很大,现阶段,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对北部湾区域内信息资源的利用不够成熟和充分,因此,制定即满足市场需求和资金成本,又具备区域竞争性的小额贷款利率难度仍然较大。

四、提高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利率市场化配套支持

当中央银行合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市场利率的调节、指引作用,有助于更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制定存贷款利率时获得有效的参考借鉴20。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不断建立健全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所需的配套支持,最重要的是完善央行利率调控体系,推动金融市场向纵深化发展。在该发展趋势下,通过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对市场化利率的调节、指引效用,保持传导机制畅通,增加货币政策科学性,保障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充分体现市场化。

(二)健全小额贷款定价机制

加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建设,提高其贷款定价能力。受长期管制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利率变化的敏感度较低,自主贷款定价机制尚未健全。2015 年7 月,桂林银行董事长王能提出,未来桂林银行将朝“管理—营销”二元结构目标迈进。该目标对现有事业部组织架构的精细化要求更高,一方面,应不断提高小额贷款专营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贷款定价调查与审核等流程制定精准、严格的实施规范,规范定价行为并形成制度性约束力。另一方面,实施合理化利率逐级授权制。利率市场化要求小额贷款定价机制具备科学、合理的授权管理,对定价过程实行逐级严格监管,防止定价权转移后形成道德风险。2014 年,北部湾银行下设分支机构 20 家,二级支行 50家, 柳州银行下设分支机构101 家,亟需在小额贷款定价中积极推进逐级授权管理制度,综合考虑环境因素、竞争压力、员工素质和资金价格对各级分行业务的差别化影响,授予相应浮动权限。

(三)建立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

在基准利率逐渐退出舞台后,贷款基础利率(LPR)作为“地板价”向银行和客户提供底线参考①。现行的LPR 不仅是简单更换定价方法,实质上是突破一贯的定价思维模式22,在公开市场中设立相对透明的参考标准,助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利率环境中合理定价23。通过充分收集区域性信息数据,以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指导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为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定价提供更多参考信息,更好地培养广西城市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精细程度。发挥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的参照指导作用,动态跟踪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变动情况,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为其后续的循环借贷提供优惠利率,更准确的实施利率差别化定价,从而降低自身小额贷款业务风险水平,增加各类小额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研究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形式

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环节,也是金融机构运用价格手段开展主动资产负债管理的前提条件24。存款利率决定银行资金成本,当存款利率下降,银行贷款利润空间扩大25。随着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利率改革将加剧银行业竞争,虽然在规模、经验和资金成本方面,广西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竞争时无明显优势,但是如果能在这一过程中转变经营模式,由“规模经营”向“效益经营”转变,明确差异化贷款定价的定位,提升服务水平,随着存款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广西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水平与其他银行的差距将缩小。

(五)针对北部湾中小企业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模型

在改善定价模型时,广西城市商业银行无须刻意模仿国有大型银行或国内其他省市的定价模式,应根据北部湾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的健全度、产品价格的定价能力、资金结构、发展潜力等,合理参考其他商业银行的经验成果,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有的放矢地选择贷款定价模型。针对北部湾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对象,贷款定价应该具有一定差异,根据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价指标予以评价,才能真正为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利率的准确制定提供依据,充分发挥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随着业务扩大和经营能力提高,持续完善现有定价模型,不断丰富和发展适合北部湾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定价方法,为科学、合理地进行贷款定价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引言

继2013 年7 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直指存款利率市场化这一核心领域,贷款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和金融监管等多方面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在该背景下更具灵活性与挑战力。利率市场化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价格自主设定权更灵活和充分,也意味着自主承担定价风险。贷款定价本质上是对贷款成本、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补偿(Rose,1985),因此贷款价格自主设定将加剧银行业竞争,小额信贷定价不合理,既会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与盈利水平,也会影响其放贷积极性,阻碍中小企业获得有效金融支持。

国外的贷款定价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模型和影响因素的探讨。Rose 早在1985 年提出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模型和价格领导贷款定价模型,后来Cole、Goldberg 和White 提出,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大银行主要釆用“定量”的方法,而小银行主要利用“定性”信息1。Thomas 则认为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会影响银行贷款定价2。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我国学者对贷款定价问题也越来越重视,主要体现在大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式研究。李宏瑾认为商业银行应从贷款定价、业务转型和增加特定信贷投放方面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3。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定价与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定价既相似也不完全一致,舒洛建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利率市场化会大幅降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利率市场化每推进 1%,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下降 12.44% 左右4。邓超等以关系型贷款作为小企业贷款定价的指导思想,设计出基于关系型贷款的定价思路5,但是尚未融合“市场化利率”与城市商业银行的“小贷”发展优势。

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对广西重点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和沿边金融改革等给予了有力支持,是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提高小额贷款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易操作性,体现广西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竞争的区域特色,促进广西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本文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具体研究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问题并针对其发展提出完善定价的对策建议。

二、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现状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权不断扩大,提高贷款定价能力的需求明显增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逐步根据风险和效益等因素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以确保竞争力。

(一)北部湾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为了更好地服务南宁市及广西南部区域的中小型企业,2009 年后,北部湾银行相继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中心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和定价6。针对广西横县、凭祥、贵港等区域县市的特色产业,北部湾银行推出“阳光茉莉”、“联保通—红木贷”、“个人船舶贷款”等特色小额贷款。并以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为主要对象,设立极具代表性的“北部湾微贷”,贷款额度不超于50 万元,范围涵盖医药、建筑、机械、超市、酒店、商业连锁、日用品、食品加工运输和小型制造等多个行业。北部湾银行的小额贷款定价主要采取风险定价和效益定价机制,与优质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贷款价格的决定权不完全在于银行,为了防范相应风险并实现既定利润,北部湾银行对小额贷款定价实施风险加成法和目标利润法。

从表1 可知,风险加成法是“中小企业快捷贷款”采用的主要贷款定价模式,即把优惠利率和风险溢价相加7。优惠利率是北部湾银行给予优质客户的最低利率,以此为基础对客户收取相应加价,信用等级越高,风险加价越少。为了保证每一笔贷款都能弥补成本并有盈利,北部湾银行也根据目标利润法对贷款进行正确定价,即贷款利率= 资金成本+ 贷款管理成本+ 违约成本+ 目标利润率8。综合二者,北部湾银行在已知风险大小下确保获得最优收益。

另外,账户利润定价法是“中小企业联保通贷款”的主要利率定价方法,要求账户总收入≥ 账户总成本。北部湾银行在审批“联保通”贷款时,全面衡量客户的贡献程度,包括存款平均余额、结算量以及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强调客户与银行的整体关系,不局限在某一笔贷款的定价。

(二)桂林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桂林市九成以上企业为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强烈。小微企业及其借款人缺少抵押物和有效财务信息等证明材料,造成桂林银行小额贷款评估时间久、人力成本高,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普遍偏高,进一步影响银行贷款回收周期,恶性循环后定价压力更大。

2014 年7 月,桂林银行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基础成员,作为目前唯一获得该资格的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桂林银行参与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的场外报价。各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并对外公布,桂林银行正是在此基础之上乘以(1+ 浮动系数),最终获得各小额信贷产品利率。

根据表2 可知,桂林银行“微小企业贷款”和“小额农贷”的利率采用LPR×(1+ 浮动系数)。浮动系数通常划分为两部分(定性部分+ 定量部分),其中,定量部分涵盖企业贷款规模、资信评级、资产数据等多样化指标,在赋予相应权重的基础上确定合理评价区间及分值,通过加权汇总获得定量部分的百分比。在确定定性部分因素时,主要由信贷人员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对浮动系数进行调整,例如为了体现企业整体效益,需依据其在桂林银行的票据和结算情况;体现区域性竞争力,通过了解北部湾银行和柳州银行等同业小额贷款利率水平,选择竞争性利率;充分体现各方面因素,涵盖提升桂林银行形象及保全资产等方面。因此,当贷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并且有意愿多次贷款,桂林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盈利将给予贷款人逐次降低的贷款利率,如果贷款人有足值的担保,银行面临坏账风险减小,贷款人也将享受更低利率。

(三)柳州银行小额贷款定价

2009 年以来,柳州银行先后在柳州、南宁、玉林和河池等区域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服务全区范围的小微企业金融网络初步搭建,客户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9。

如表3 所示, 柳州银行推出的“ 创业通”小额贷款是广西区内极具差异和特色的小微信贷产品,主要依据客户创业项目前景评估未来还款能力。“POS 商户贷”、“商客组合贷”产品专门针对POS 机刷卡结算的小微企业商家,主要依据客户POS 卡交易流水测算还款能力,无需抵(质)押物,手续简便,放款快速,贷款额度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200 万元。针对主营小额信贷产品风险较大的特点,柳州银行一方面学习德国IPC 微贷技术,研发适应自身风险管理的“小微信贷”独立管理系统,使小额贷款定价中的风险加成部分被更加准确衡量和计算。另一方面,柳州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回笼情况及资信状况灵活调整贷款利率,允许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由商户“自行选择、自主还款、随借随还”,确保了贷款及时归还,满足银行盈利又不过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负担。

此外,柳州银行还根据小微企业的贷款次数和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程度的贷款利率优惠。表3 中的“商汇通”贷款利率,由审贷委员会在产品设定的利率范围内选定,可根据贷款次数和资信状况浮动;“保贷通”贷款利率根据小微企业贷款次数、资信状况及资金回笼情况给予优惠。

(四)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特点

第一,以独立的小额贷款专营中心管理小额贷款定价。2012—2013 年,广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26%,高出全国平均增速近十个百分点1011。随着广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激增,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纷纷贴近市场,相继探索设立事业部制的小额贷款专营中心为小额贷款定价提供相应的风险考核、信用评级和贷款利率设定的参考、调整工作。小额贷款专营中心设立后,小额贷款审批手续简便、快捷、灵活,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融资便利性,有效提升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广西中小企业及时解决融资困难。2014 年,北部湾银行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171.1 亿元,桂林银行发行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柳州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 216.9 亿元,增幅达25%。

第二,主动实施贷款差别定价机制。广西具备沿海沿边的地理优势,气候温润,海洋、矿产、动植物等资源相对丰富,各区域县市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铝矿、红木、茉莉花茶加工等特色产业。各特色产业链培育了众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企业的低利率要求与银行相悖,区内的大型优质企业逐步改变单一的贷款融资渠道,开始寻求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贷款下限放开增加了大企业对银行的议价空间15,广西城市商业银行把握转型机会,转向开发中小企业客户,使自身信贷资源加速向原来定价更高的中小企业倾斜。未来存款端利率改革将挤压利差16,加快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争夺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但是中小微企业通常具有行业风险大、信贷收益率低和不良贷款率高的特点,为了确保面对这类客户时具备足够的议价能力,获取较高的贷款收益,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都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主动实行贷款差别定价机制,对信用等级相对较高、贷款成本相对较低和风险较小类小额贷款,实行利率下浮,采取较低的贷款定价。如北部湾银行为“著名茉莉花之乡”——横县长期从事茉莉花茶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阳光茉莉贷”,为“中国红木之都”——凭祥专业从事红木经营销售的小微型企业定制“联保通—红木贷”,为“西江黄金水道”流经重要港口——贵港从事船舶营运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定制“个人船舶贷款”。柳州银行也推出专门服务柳州商会和钢铁行业协会会员的“商汇通”贷款。在净息差不断收窄的背景下,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结合广西产业特色实施差异化贷款定价策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持业绩增速。
第三,把风险定价和效益定价相结合。贷款定价需要银行根据自身资金成本、运行费用、潜在风险、目标收益和客户贡献度等因素做出自主选择和判断17。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短,1997 年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相继成立,2008 年北部湾银行建立,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知名度等均逊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因此,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集中了绝大部分的客户和业务资源。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为了把握发展机遇,另辟蹊径,着力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业务。但是,中小微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属于“广大弱势群体”,其行业利润率低,如果贷款利率定价过高,将加大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造成过重的债务负担,不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生产,甚至可能拖垮企业;利率定价过低,又无法覆盖银行成本,容易损害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因此,为了平衡两者的相互利益,既保证服务中小企业的初衷,又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盈利目标,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和柳州银行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将风险定价机制和效益定价机制相互结合,即考虑风险性因素,又确保收益目标化,贷款利率最终表现为优惠利率+ 风险加成以及资金成本+ 贷款管理成本+ 违约成本+ 目标利润率。

三、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利率市场化进程短,定价机制不成熟

20 世纪90 年代前,我国存贷利率处在管制状态并普遍限制收取贷款费用的行为,银行业主动贷款定价的约束极大,因此各商业银行内部相对缺乏贷款定价机构及相应机制设置。20世纪末,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开启,首先涉及债券市场,并逐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和定价选择18。2000 年9 月,外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2004 年1 月,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基本放开;2013 年7 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19。面对短暂的20 多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适应市场化利率的变革,尽可能降低转型成本,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快转变经营策略,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大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的成长与利率市场化表现同步,短暂的市场化进程和成立时间造成城市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经验,在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人才储备和贷款价格制定方面都远不及大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压力骤然加大。

(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扩张,议价能力受限

相较于传统大型银行,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处于业务发展上升阶段。从表4 可知,2014-2015 年,我国大型银行资产和存贷业务规模保持上升,但是发展速度远逊色于城市商业银行。2015 年,桂林银行通过60 家分支机构以及89家社区支行不断扩大存贷款业务,存、贷款余额增速高达51% 和46%, 超过大型商业银行存、贷款余额增速3 倍,但是利润增速明显下降25%。利率市场化有效提升了中小企业与城市商业银行协商价格的能力。为了争夺客户资源,抢占市场份额,广西城市商业银行高速扩张业务,主动让步利润空间,限制了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议价能力,贷款利率不合理,给银行造成潜在风险损失。

(三)小微企业经营灵活,风险定价难度加大

广西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2014 年柳州银行服务贷款小企业9345 户,占贷款企业户数的99.88%。但是,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抗风险能力差,商业银行对它们整体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的把握难度大于上市公司与股份制大企业。小额信贷的还款保障条件弱,违约追偿难度大,从总体上提高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的风险评估难度和贷款价格选择难度。中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金融机构普遍认可的传统抵押物,大部分小微企业是家族式或个人经营管理,极易发生挪用、转移企业资金的个人行为,监管难度大,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风险定价难度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如果制定较低的贷款利率,不仅增加利润目标难度,而且容易造成风险成本敞口,影响自身口碑和市场评价度,不利于贷款业务的有序发展。如果制定高额的贷款利率,又会给贷款小微企业发展造成过重的财务负担,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如何准确把握二者之间尺度,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小额贷款价格,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城市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难题。

(四)区域性信息数据积累不足,定价竞争性难以体现

科学的贷款定价是谋求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银行,贷款定价从地方经济状况和当地企业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运行机制灵活的特点,依据区域信息创新适合地方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并且为自身产品和服务合理定价,能扩大群众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的竞争中体现自身区域优势。

随着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运营水平和管理能力逐步提高,风险意识日渐增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健全自身信息库,逐步提高贷款客户资料管理效率,有效落实定价所需的基础性要求。但是目前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对区域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分析能力较薄弱,对于同业产品利率概况和规模结构未能及时有效掌握,难以凸显定价竞争优势,而且区域性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违约查询和处理的难度较大。广西是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地方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企业发展数据变化快,信息包含量增多,充分收集、分析和处理数据变得日趋重要。区域性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仅依靠单个城市商业银行自身来进行的难度很大,现阶段,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对北部湾区域内信息资源的利用不够成熟和充分,因此,制定即满足市场需求和资金成本,又具备区域竞争性的小额贷款利率难度仍然较大。

四、提高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利率市场化配套支持

当中央银行合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市场利率的调节、指引作用,有助于更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制定存贷款利率时获得有效的参考借鉴20。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不断建立健全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所需的配套支持,最重要的是完善央行利率调控体系,推动金融市场向纵深化发展。在该发展趋势下,通过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对市场化利率的调节、指引效用,保持传导机制畅通,增加货币政策科学性,保障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充分体现市场化。

(二)健全小额贷款定价机制

加强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定价机制建设,提高其贷款定价能力。受长期管制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利率变化的敏感度较低,自主贷款定价机制尚未健全。2015 年7 月,桂林银行董事长王能提出,未来桂林银行将朝“管理—营销”二元结构目标迈进。该目标对现有事业部组织架构的精细化要求更高,一方面,应不断提高小额贷款专营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贷款定价调查与审核等流程制定精准、严格的实施规范,规范定价行为并形成制度性约束力。另一方面,实施合理化利率逐级授权制。利率市场化要求小额贷款定价机制具备科学、合理的授权管理,对定价过程实行逐级严格监管,防止定价权转移后形成道德风险。2014 年,北部湾银行下设分支机构 20 家,二级支行 50家, 柳州银行下设分支机构101 家,亟需在小额贷款定价中积极推进逐级授权管理制度,综合考虑环境因素、竞争压力、员工素质和资金价格对各级分行业务的差别化影响,授予相应浮动权限。

(三)建立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

在基准利率逐渐退出舞台后,贷款基础利率(LPR)作为“地板价”向银行和客户提供底线参考①。现行的LPR 不仅是简单更换定价方法,实质上是突破一贯的定价思维模式22,在公开市场中设立相对透明的参考标准,助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利率环境中合理定价23。通过充分收集区域性信息数据,以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指导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为广西城市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定价提供更多参考信息,更好地培养广西城市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精细程度。发挥区域性贷款基础利率的参照指导作用,动态跟踪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变动情况,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广西三大城市商业银行为其后续的循环借贷提供优惠利率,更准确的实施利率差别化定价,从而降低自身小额贷款业务风险水平,增加各类小额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研究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形式

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环节,也是金融机构运用价格手段开展主动资产负债管理的前提条件24。存款利率决定银行资金成本,当存款利率下降,银行贷款利润空间扩大25。随着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利率改革将加剧银行业竞争,虽然在规模、经验和资金成本方面,广西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竞争时无明显优势,但是如果能在这一过程中转变经营模式,由“规模经营”向“效益经营”转变,明确差异化贷款定价的定位,提升服务水平,随着存款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广西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水平与其他银行的差距将缩小。

(五)针对北部湾中小企业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模型

在改善定价模型时,广西城市商业银行无须刻意模仿国有大型银行或国内其他省市的定价模式,应根据北部湾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的健全度、产品价格的定价能力、资金结构、发展潜力等,合理参考其他商业银行的经验成果,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有的放矢地选择贷款定价模型。针对北部湾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对象,贷款定价应该具有一定差异,根据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价指标予以评价,才能真正为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利率的准确制定提供依据,充分发挥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随着业务扩大和经营能力提高,持续完善现有定价模型,不断丰富和发展适合北部湾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定价方法,为科学、合理地进行贷款定价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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