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堂论文网致力于各类论文代写、论文发表、论文修改、论文查重等论文服务!客服QQ:82274534

客服热线:14795812138
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范文 > 金融论文 >

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

来源:www.daxuelw.org  发布时间:2017-09-09  

内容提要:理论界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有效性的研究有不同的结论。本文将在界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基础上,讨论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性的测度方法,并借助于对美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发展历史为分析,试图回答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问题。

一、引言

随着金融工具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近年来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放松对商业银行的管制,但是在资本管制上,却普遍采取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引起人们依理论研究和实践上的日趋注重。人们普遍认为,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已成为抑制银行风险、保证银行清偿能力的重要工具。

从理论上看,许多学者就资本充足性管制对商业银行资本比率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人们的研究结论彼此之间差异甚大。

Peltzman(1970)、Dietrich和James(1983)用多元回归模型对商业银行资本投资模式进行了研究,结果认为资本充足性管制是无效的。此外,一些经济学家对现行资本充足性测度的数据来源持批评态度,认为来自于平衡表的统计数据往往低估或高估了银行的实际价值。

与他们的研究结论相反,一些学者对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持有肯定态度。Mingo(1975)在Peltzman的模型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修正,分析结果表明资本管制是有效的。Wall和Peterson(1987)采用非均衡分析框架考察了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他们的研究结论认为资本充足性管制对商业银行的运营是有效的。Keylee(1988)考察了资本管制引起的商业银行账面资本比率的变动以及对资本市值与资产比率的影响,他倾向于认为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不定期是相对有效的。Dehl和shrieves(1990)的研究也有类似的结论。

本文将在界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基础上,讨论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性的测度方法,并借助于对美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发展历史的分析,试图回答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问题。

二、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界定与资本充足性测度方法

(一)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界定 核心资本的界定实质上构成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基础。1980年英格兰银行发表的“资本测度标准”指出,银行资本的重要职能包括:(1)作为银行意外损失的缓冲器。(2)向潜在的存款者表明银行股东用自己的资金来承担风险的意愿。(3)提供无固定融资成本的资源。(4)作为对总的经营基础投入资金的适宜形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银行资本的最关键的作用是吸收意外的投资损失或贷款损失,以及消除银行运作的不稳定性。

汪曙霞(1994)指出,银行监管中核心资本构成的界定具有如下特点:(1)必须是可以永久用以吸收损失的。(2)必须是不对所得强加契约上的费用的。(3)必须是所有者没有赎回要求权的。根据这个界定,资产平衡表上的核心资本款项包括:缴清的普通股;不可赎回的和可转换的优先股;股本溢价;公开储备和留存利润。

而按照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性的建议。核心资本具有如下特点:(1)资本的价值相对比较稳定。(2)资本的成份对大多数国家在法律和会计制度上具有共同的性质。(3)作为市场判断资本充足性的基础。相应地,银行资本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包括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而补充资本则包括隐蔽储备(指资产平衡表上不公开列示的部分)、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呆账准备金、混合债务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

(二)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性测度方法

人们发现,在传统的资本充足性管制框架中,由于缺乏对不同资产项目的风险性的考虑,使得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常常未能尽如人意,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资本充足性管制并未使商业银行运行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这直接导致了基于风险的资本管制要求的产生。1986年,由美国、英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瑞士、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和卢森堡组成的巴塞尔协议开始着手形成新的资本管制框架。同时,由于对各国银行竞争公平性的要求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趋势,使得1988年“巴塞尔协议”标准化资本管制应运而生。该协议的目的在于:(1)将银行的资本要求系统地与银行业务的风险(包括表外业务风险)联系起来。(2)协调统一各国的资本定义、风险评估和资本充足性标准。

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性标准包括四个要素:(1)一个对资本构成的普适定义。(2)一个对银行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的确定标准。(3)对核心资本、总资本与总的风险调整资产的最低比率的界定。(4)对资本重组性标准实施的阶段性规定。

尽管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普遍意识到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性管制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实践和操作上却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正如PeCChioli(1987)所指出的,“根据银行的主要作用来定义资本充足性的概念是容易的,即表现为吸收意外损失的缓冲。但是,真正把它转化为实际的监督形式则困难重重。因为评价由资本基础来保护的风险的数量和大小不可避免地缺乏严密性。”

实际上,在风险相关比率存款保险和资本充足性管制当中存在如何选择和确定折现率的问题,因为它与银行资产组合项目的风险值是直接相关的。如果采用现值法,那么银行的资产负债平衡表将与现有的平衡表具有显着的不同。这不仅是因为采用了与现行平衡表不同的估价程序,而且因为它把一些在传统的平衡表中不包括的项目也包纳在内,如金融期货、期权、汇率互换等一些表业务。

目前,资本充足性的度量主要是依据管理会计程序。其主要指标包括:资本存款比率、资本对负债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这些比率指标一般而言可以划分为两类:负债比率(gearing ratio,亦称传动比率)及风险资产比率(risk assets ratio)。

传动比率或者说负债比率是银行资本与非资本负债的比率,但其具体内涵在不同国家有所差别,如在美国主要指资本与银行负债总量的比率,而在英国和日本则主要措资本与存款负债的比率。通过对负债比率的调节,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可以很有效地控制银行在既定的资本金来源情况下其经营能力的扩展。负债比率控制由于对银行的资产组合结果未作限制,因而银行保有很大的操作灵活性,同时监管机构也不必对银行经营的有关具体风险进行事先判断。但是它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无法把一些表外业务的风险反映出来。为此,风险资产比率就作为一种更为有效的手段而应运而生。

TAG标签: 有效性  理论界  商业  

联系方式

客服QQ:82274534
客服QQ:84468591
热线客服 :1501285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