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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关系现状分析

来源:www.daxuelw.org  发布时间:2017-06-21  
摘要:上市公司大股东内部存在隐含关系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要素之一,本文提出公司内部关系型大股东的存在实际上重构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文 首先对创业板中存在的关系型大股东类别进行了界定,并通过分类统计,初步刻画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关系现状,为股权结构的纵深研究提供了可行方向。
关键词:股权结构 股东关系 创业板
一、股东关系研究现状
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关系治理行为会极大地影响着企业的各种价值表现。由于上市公司所处的社会环境、行业等不同,在世界范围内上市公司大股东 之间普遍存在着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等不同的关联关系。在各种存在于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中,国外学者主要围绕大股东之间的政治关系层面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 认为大股东政治关联可以帮助公司在债务融资等方面创造更具优势的条件。上市公司中的股东关系是公司公共关系领域中不断发展的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 Bennedsen等通过理论研究,以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认为公司发起人可以通过引入关联大股东,并促使他们形成战略联盟以获得更大的控制 权。汪青松提出股东关系维度的代理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大股东对资本多数表决和控制权的滥用的问题上,尽管在探讨股东平等问题时很少从这个方面进行分析,但小 股东的“搭便车”问题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国内研究方面,蔡宁等提出在我国国有企业与家族企业中,股东之间存在着通过亲缘、产权、战略投资、商业合作等不同形式的联结而产生的关系网 络,且不同类型的股东关系网络体现出其特有的性质。魏明海提出单纯从产权的角度对股权结构与股东行为展开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指出探究上市公司股东关系 是股权结构深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总结出大股东之间关系主要体现为产权同源关系、商业伙伴关系和行政同源关系,并建立了可行的指标体系对股东关系进行了 刻画。通过多种形式契约而构成的股东关系实际上重构了公司股东的产权结构,以关系为基础的股权结构可以为深化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研究提供可行的基础。
二、关系型大股东的概念界定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家族企业改制而来,公司大股东往往是具备某种隐性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同时,由于对股东关系的研究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工作,需要手工搜集整理获得研究数据,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将研究的视角集中在创业板市场上。
截至2012年10月,创业板351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94家公司披露了2011年度财务报告。通过查阅报告中前十大股东情况部分的相关资 料,本文按照年报中描述部分内容对公司前十大股东存在的关系进行梳理分类,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除存在简单的持股契约关系外,还普遍存在有如 亲缘、经济关联等其他潜在关系。具体关系类别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六类:持股关系、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关系、托管经营关系以及授权经营关系。由 于本文将研究视角集中在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内部,将关系型大股东界定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涉及以上六种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不考虑关系人虽与该上市公司 大股东存在潜在关系,但并非属于该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获得的创业板上市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数据进行筛选,发现创业板上市公 司前十大股东之间仅存在其中四类关系。
(一)持股型大股东关系
此类大股东关系指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之间相互具有持股关系。例如,南都电源前十大股东中,第二大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第 四大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56.67%的股份,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39.47%的股份。截至2011年12月 31日,按持股比例排序,三者分别持有南都电源20.75%、10.24%、8.16%的公司股份。
(二)关联型大股东关系
此类大股东关系指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之间相互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或构成母子公司关系。例如,当升科技前十大股东中,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二者分别持有当升科技9.61%、4.71%的公 司股份。
(三)一致行动人型大股东关系
此类大股东关系指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之间,由于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或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条件而形成的关 系。例如,新宙邦前十大股东中,覃九三及邓永红、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张桂文等六人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截至2011年12月31日,6人合计持有63.85%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关系型大股东关系
此类大股东关系指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之间,虽然存在家族亲缘关系,但不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条件而形成的关 系。例如,天龙集团前十大股东中,冯华、冯军为冯毅的胞弟,冯勇为冯毅的堂兄弟,陈加平、陈铁平、李四平、廖星为冯毅的表兄弟,陈加平为陈铁平的胞兄,第 一大股东冯毅持有51.51%的公司股份。
结合上述关系型大股东类别的相关定义,本文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存在的关系类型现状进行了调查统计,并对不同行业中关系型大股东的分布现状进行了总结。
三、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大股东关系分布情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相较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而言,其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上市公司性质方面。根据2011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中数据披露,创业板 293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3家公司为国有控股型公司。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2011年度的股权结构进行观察后发现:293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形成绝对 控制,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公司股本50%的公司共有43家;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的公司仅有122家,表明从简单持股 比例角度而言,其他股东无法有效的对第一大股东实施有效的股权制衡。

  (一)创业板市场大股东关系概况
通过对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声明的股东关系进行初步观察,结果显示:36家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内部不存在任何潜在关系的公司有 20家,其余16家公司内部包括前十大股东之间均存在有不同类别的隐含关系。此后两年内,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关系型大股东的规模呈现指数上升趋势,本文对创 业板市场整体大股东关系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创业板市场规模及存在关系型大股东公司数量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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