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效劳”的概念是由20世纪初期的法国学者莱昂·狄冀在其“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理论框架下提出的, 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建造效劳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法变革。
“公共效劳”是现代公法的底子概念,也是现代国家的基础。莱昂·狄冀提出的“公共效劳”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行和讨论,然后树立并形成了关于公共效劳的一整套理论体系。
在我国,“效劳行政”概念的提出阶段大致是1995到1997年间。2004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全面推动依法行政施行大纲》提出:经过十年左右持之以恒的尽力,底子完成建造法治政府的方针。******总理最早于2004年提出了建造“效劳型政府”的方针,接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敞开了一系列树立“效劳型政府”的政府变革热潮。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行政组织以“为公民效劳”的思维为辅导,改变政府功能、强化效劳认识,不断进步作业效率,为民众供给更好更优质的效劳,逐渐树立了一套公平、公平、揭露的效劳体系。
(一)效劳型政府的内在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管控性政府而言,效劳型政府是一种新的政府理论概念。效劳型政府的底子任务是供给公共物品和更好的做好公共效劳,各级政府全部活动的底子起点和落脚点均为为公共利益效劳,而且应该不断地立异政府效劳和办理的方法,以进步其公共效劳的水平缓才能。从行政学和政治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看,具有我国特色的效劳型政府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公民的利益为底子起点,以社会和群众的需求为辅导,把办理公共事务和为民效劳作为其底子功能,以完成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底子任务。
(二)效劳型政府的底子特征
1.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是建造效劳型政府的核心辅导理念。我国宪法对我国政府的效劳形式的底子理念和价值诉求给予了清晰的规则:“全部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业人员有必要依靠公民的支撑,经常坚持同公民的密切联系,倾听公民的意见和主张,承受公民的监督,尽力为公民效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公民的底子利益为本,时时刻刻都把公民的底子利益放在最重要的方位上。政府不管做什么都要坚持以公民的利益为底子,处处为公民考虑,尊重公民的志愿,满足公民的需求,一心一意为公民效劳。
2.坚持合理分权
分权思维最先是由西方国家提出的,跟着全世界新行政办理形式的推行,该思维也对我国政府的效劳形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跟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在办理社会的过程中现已不能充任万能政府的角色,这首要是因为政府的才能是有限的。效劳型政府的底子功能是社会办理和效劳,其首要作业是进行办理和监督,保证公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因而一些细节的效劳作业可以经过拟定和施行相关方针分包给外部组织,下降政府的办理本钱。经过恰当的分权,可以更好的履行政府为民效劳的责任,完成社会资源的有用配置,减轻政府的压力。分权还要对各级政府的首要内容进行杰出的区分,防止权利的过火会集,使各级政府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可以更好的展开自己的作业,如: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权利分配等等。